城中投资 为什么晴雯被撵,贾宝玉不全力营救,什么也没做?

晴雯被王夫人撵出,贾宝玉痛苦非常,但除却趴在床上大哭一场,随后偷摸去了多姑娘家看望晴雯,以及死后撰写《芙蓉女儿诔》祭奠之外,似乎再无其他行动,更是全无营救举措,不免令人诟病其“银样镴枪头”,最是个没能为的。
其实这多少有点冤枉贾宝玉了。晴雯被撵,他最难受,非是不救,而是救不得!这其中涉及到世俗礼教与规矩之下的现实,而不能仅凭一厢情愿。

晴雯是什么人?一个贾府的丫头。以当时的社会阶层排列,抬举她,可算做是个人;贬低她,不过与宠物无异。
撵走晴雯的王夫人是什么人?荣国府的女主人,贾宝玉的母亲,晴雯真正的主人。
贾宝玉是什么人?晴雯名义上的主人,王夫人的儿子。
捋清楚个人的身份和立场,再看王夫人以“晴雯有错”将其撵走,就属于“名正言顺”。贾宝玉尽管不舍,但一来无法为晴雯翻案,去公然反对王夫人的决策,指责母亲欲加之罪何患无辞。这在当时属于不孝重罪。别说王夫人只撵走一个丫头,就是陆游妻子唐琬被他母亲硬逼着休妻,他也只能顺从。你说陆游为什么不反抗?这就是时代背景下的“政治正确”。现代人不可理解,但其实这种事,并未远离。

比如,十五六岁的男孩,在家里养了一只可爱的宠物狗,因此整日与宠物在一起游戏玩闹而耽误了学习。他母亲见此,不容分说地将宠物狗送了人。这种事,只怕现如今也很常见吧?试问男孩要如何挽回那条宠物狗?亦或者如何与母亲对抗?难不成以死相逼么?是不是因此也就能指责男孩无能,是个懦夫,银样镴枪头?
举例虽略显粗糙,但话糙理不糙。对于当时的贾宝玉来说,在还未成年之际,被母亲撵走了心爱的大丫头,就与男孩失去了心爱的宠物狗没什么本质的区别。
三百年前的贾宝玉,在母亲盛怒之下束手无策的情形,在三百年后的你我少年时,依然如故。我们不可以双标的认定贾宝玉的无力作为是不作为,无能的表现!这不公平。
如果贾宝玉是贾珍,他若不救晴雯,那才应该苛责。哪怕换成贾琏,若贾赦就是不满意平儿,非要将其打发了,贾琏或许能偷摸地将平儿金屋藏娇。可此时的贾宝玉经济不独立,根本做不到这种事。再说,晴雯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。

晴雯在被王夫人扬言撵走后,回到怡红院内一病不起,却也一声不吭。她既没有为自己的不公抗争,也没有求贾宝玉对抗母亲救她。这与司棋苦求迎春救她形成鲜明对比。
晴雯知道她被王夫人判决,已经是一生尽毁,再无转圜。贾宝玉既不可为她违拗母亲,她更不能为了自己去破坏他们母子矛盾。何况王夫人决定要撵她,除了贾母谁能救她?问题是贾母也不可能轻易为了她,去和王夫人闹。若因她而坏了婆媳关系,更是百死莫赎之罪。
因此,晴雯闭口不言,是以牺牲自我而成全贾宝玉的立场,不叫他为难,甚至是犯错。
其实,贾宝玉就算去求贾母做主也无用。后面王夫人撵了晴雯后向贾母汇报,老太太尽管心中不满,也只是为晴雯抗辩了一句“我看着不错”,终究没有挺身而出,驳回王夫人的决定。皆因晴雯一介丫头的分量不够。
《红楼梦》所处的那个时代,是“三纲五常”的封建礼教最森严的时代。虽说“父叫子亡,子不得不亡”有点夸张。但为人子者,公然反抗父母,是绝不可恕的。类似贾琏因石呆子扇子的事,顶撞了两句父亲,就已经是顶天的行为了。也因此获得一顿棒打,也不冤枉。

如果贾宝玉真因为一个丫头,与母亲王夫人誓死抗争,那么不用世俗的唾沫星子淹死他,贾政就真可以执行家法,将之杖毙了。
贾宝玉在这种礼教规矩之下长大,更不可能为了一个丫头去与父母亲戚抗争。别说是晴雯,哪怕是林黛玉,他也只敢承诺一句:“你死了,我做和尚去”,绝不敢说一句“你死了,我随你一起死”。不是他不敢死,而是现实的规矩礼教,让他不能死,也死不起。他一人死活简单,但留给父母家族的,除了不肖与痛苦,还有门楣的损伤和全族的蒙羞,试问谁敢轻言生死!
作者:君笺雅侃红楼(vx公众号:君笺雅侃红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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✍以上观点根据《红楼梦》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、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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